【補助計畫】國科會自然處112年度防災科技學門之徵求說明與課題,敬請於111/12/29(四)前完成線上繳交送件申請。
轉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112年度專題研究計畫-自然科學與永續研究發展處防災科技學門之徵求說明與課題,自即日起接受申請,有意申請之教師敬請於111/12/29(四)前完成線上繳交送件申請,本組彙整造冊用印同函文,於112/1/5(四)前檢附相關申請文件並函送國科會,逾期國科會將不予受理。
計畫主持人為首次申請國科會計畫,因國科會之規定,從106年12月1日起如為首次申請國科會計畫,於申請時須提供完成6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之證明文件,申請機構才能送件申請。[依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十)規定]
計畫開始執行後所聘首次執行本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如研究助理)應於起聘日起三個月內檢附修習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相關證明文件送研發處研產組備查。
註:上述證明文件可至「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 線上學習平台」(網址:https://ethics.moe.edu.tw/)取得。
說 |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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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自然科學與永續研究發展處防災科技學門(下稱自然處防災學門)依世界災害防救與防治趨勢及政府政策,研擬112年度專題研究計畫之研究課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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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本項研究計畫屬於本會一般專題研究計畫,本會112年度專題研究計畫業於111年10月27日公告即日起接受申請(本會科會綜字第1110066835號函諒達),貴機關(構)申請人計畫欲向自然處防災學門提出一般專題研究計畫申請,請務必詳閱本函所附之徵求課題與說明,並依前揭本會公告之時程與程序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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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為落實跨領域研究(TDR)精神,並強化原住民族相關研究合宜性。若研究內容涉及「原住民或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及其周邊一定範圍內土地」之計畫,請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第1項中所述原則,於計畫書內規劃相關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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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旨揭徵求課題與說明於本會自然科學及永續研究發展處網頁(https://www.nstc.gov.tw/nat/ch )之公告事項刊載,請有興趣申請者留意網頁之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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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本案聯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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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關計畫申請課題相關事宜,請洽詢本案承辦人自然處廖宏儒副研究員(電話:02-27377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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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