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計畫】國科會112年「『淨零排放』基於2050淨零減碳之前瞻性科技開發與實踐規劃研究計畫。
轉國科會(以下簡稱本會)112年「『淨零排放』基於2050淨零減碳之前瞻性科技開發與實踐規劃研究計畫
(氫能、海洋能、儲能與電網系統、碳捕捉再利用及封存、淨零減碳之其他前瞻性科技開發)」,自即日起
公開徵求研究計畫書,申請計畫教師請於3/27前完成線上繳交送出申請,本組於4/7前造冊函送國科會申請。
| 說 | 明: | |||||
| 一、 | 依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申請機構及計畫申請人務必先行詳閱本計畫徵求公告及相關附件各項規定。 | |||||
| 二、 | 本計畫申請案全面實施線上申請,各類書表請務必至本會網站(https://www.nstc.gov.tw)進入「學術研發服務網」製作。 | |||||
| 三、 | 計畫主持人以申請/執行一件本會「淨零排放」計畫為限。 | |||||
| 四、 | 本計畫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 |||||
| 五、 | 申請人提交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書中,需明列包括:(1)技術亮點、(2)技術里程碑、(3)查核點、(4)評量指標、(5)研發成果驗證方式;碳捕捉再利用項目(碳捕捉技術、再利用技術、直接空氣碳捕捉(DAC)、生質能與碳捕捉及儲存(BECCS)等)之申請書中,除前述(1)至(5)點外,需增列(6)全生命週期減碳效益之估算;淨零減碳之其他前瞻性科技開發此分項計畫申請案,除前述(1)至(5)點外,需增列(6)現階段國內外最先端技術指標、(7)預計達成之具體目標。 | |||||
| 六、 | 本計畫之徵求重點及相關申請須知等注意事項,請詳閱本會工程處網站(https://www.nstc.gov.tw/eng/ch)及自然處網站(https://www.nstc.gov.tw/nat/ch)-公告事項。 | |||||
| 七、 | 本案聯絡人: | |||||
| (一)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本會工程處,電話:(02)2737-7372、7775;本會自然處﹙碳封存項目﹚,電話:(02)2737-7445。 | ||||||
| (二)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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