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112年度「腦科技創新研發及應用計畫」,有意申請之教師敬請於2/14(二)前完成線上繳交送件申請,本組彙整造冊用印同函文,於112/2/21(二)前檢附相關申請文件並函送國科會,逾期國科會將不予受理。
計畫主持人為首次申請國科會計畫,因國科會之規定,從106年12月1日起如為首次申請國科會計畫,於申請時須提供完成6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之證明文件,申請機構才能送件申請。[依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十)規定]
計畫開始執行後所聘首次執行本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如研究助理)應於起聘日起三個月內檢附修習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相關證明文件送研發處研產組備查。
註:上述證明文件可至「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 線上學習平台」(網址:https://ethics.moe.edu.tw/)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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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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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旨揭專案計畫徵求程序、注意事項、詳細內容與規定及說明會時程,請參閱本會及生科處計畫徵求網頁之公告訊息,並檢附徵求公告、表CM03及表CM04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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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本計畫之執行期限以實際核定日期為準(預計自112年5月1日開始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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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本公告計畫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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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計畫主持人與共同主持人以申請或參與1件「腦科技創新研發及應用計畫」為限,獲審查推薦補助之計畫,僅計畫主持人列入執行本會研究計畫件數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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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本案聯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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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計畫內容疑問,請洽生科處鄭晴博士,電話(02)2737-7195;E-mail:ccheng@most.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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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