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112年度「人文行遠專書寫作計畫」,有意申請之教師敬請於112/1/9(一)至2/13(一)前完成線上繳交送件申請,本組彙整造冊用印同函文,於112/2/20(一)前檢附相關申請文件並函送國科會,逾期國科會將不予受理。
計畫主持人為首次申請國科會計畫,因國科會之規定,從106年12月1日起如為首次申請國科會計畫,於申請時須提供完成6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之證明文件,申請機構才能送件申請。[依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十)規定]
計畫開始執行後所聘首次執行本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如研究助理)應於起聘日起三個月內檢附修習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相關證明文件送研發處研產組備查。
註:上述證明文件可至「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 線上學習平台」(網址:https://ethics.moe.edu.tw/)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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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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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本會為鼓勵具有前瞻性的傑出學者進行人文及社會科學專書寫作,計畫成果為出版卓越專書及該專書出版前之主題研討座談會,以期逐步為學界累積卓越專書與經典著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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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依本會人文行遠計畫徵求公告(如附件)及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申請機構與計畫主持人務必先行詳閱各項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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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申請類別:「人文行遠專書寫作計畫」。請於人文處學門代碼依學門選擇HZZ07「人文行遠專書寫作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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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本計畫之執行期程自112年8月1日開始。本案經核定通過後,計畫主持人於執行本計畫期間不得執行本會其他研究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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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本案計畫書內容不得同時向本會重複申請,如有與其他研究計畫部分重複情況,應於計畫聲明書及計畫書內容清楚說明,否則視為違反學術倫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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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申請機構應切實審查計畫主持人之資格條件,並於申請名冊之備註欄內逐案確認計畫主持人資格,計畫主持人曾執行專書寫作計畫者,應確認該專書之出版情況,符合者始得將其申請案彙整送出,並連同計畫主持人資格切結書經有關人員核章後備函向本會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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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申請表格同本會專題研究計畫申請表格,本會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案全面實施線上申請,各類書表請至本會網站(http://www.nstc.gov.tw)登入「學術研發服務網」製作。相關申請文件,請至本會網站─學術研究─「專題研究計畫專區」下載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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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本計畫未獲補助者,恕不受理申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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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本案聯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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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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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本會人文處藍小姐,電話:(02)2737-7460,e-mail:wclan@nstc.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