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112年度「性別與科技研究計畫」,自即日起接受申請,有意申請之教師敬請於112/2/17(五)前完成線上繳交送件申請,本組彙整造冊用印同函文,於112/2/24(五)前檢附相關申請文件並函送國科會,逾期國科會將不予受理。
計畫主持人為首次申請國科會計畫,因國科會之規定,從106年12月1日起如為首次申請國科會計畫,於申請時須提供完成6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之證明文件,申請機構才能送件申請。[依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十)規定]
計畫開始執行後所聘首次執行本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如研究助理)應於起聘日起三個月內檢附修習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相關證明文件送研發處研產組備查。
註:上述證明文件可至「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 線上學習平台」(網址:https://ethics.moe.edu.tw/)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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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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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請依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之線上申請方式提出申請,其他有關徵求重點主題、計畫申請及相關注意事項,請詳閱徵求書(如附件,並公告於本會網站http://www.nstc.gov.tw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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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本計畫列入本會研究型計畫件數之計算額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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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通過本計畫徵求之計畫主持人,應於計畫執行完成後,配合本會規劃,參與年度計畫成果發表;研究計畫執行期滿後3個月內至本會網站線上繳交研究成果報告,並應提供立即公開查詢。若有涉及專利申請、技術移轉、其他智慧財產權或論文尚未發表等原因,需延後公開者,最長亦應於計畫執行期滿後2年內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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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本計畫配合政府資料開放政策,列為科研資料開放示範案例,於計畫執行期滿後,經徵詢計畫主持人同意,公開研究資料(如訪談大綱、問卷題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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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本計畫申請未獲補助者,恕不受理申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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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本案相關聯絡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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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關計畫內容及申請疑義,請洽相關學術處承辦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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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然處黃彥儒科長:(02)2737-7467;yenhuang@nstc.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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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處文端儀助理研究員:(02)2737-7940;dywen@nstc.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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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科處陳鈴蘭副研究員:(02)2737-7172;llchen@nstc.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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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文處李佩珊副研究員:(02)2737-7971;pslee@nstc.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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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關電腦或系統操作問題,請洽資訊系統服務專線:0800-212-058、(02)2737-759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