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112年度鼓勵技專校院從事實務型研究專案計畫補助案,自即日起接受申請,有意申請之教師敬請於111/12/29(四)前完成線上繳交送件,本組彙整造冊用印同函文,於112/1/5(四)前檢附相關申請文件並函送國科會,逾期國科會將不予受理。
計畫主持人為首次申請國科會計畫,因國科會之規定,從106年12月1日起如為首次申請國科會計畫,於申請時須提供完成6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之證明文件,申請機構才能送件申請。[依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十)規定]
計畫開始執行後所聘首次執行本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如研究助理)應於起聘日起三個月內檢附修習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相關證明文件送研發處研產組備查。
註:上述證明文件可至「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 線上學習平台」(網址:https://ethics.moe.edu.tw/)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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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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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為提升我國對應用實務研究之重視,鼓勵多數技專校院具有實務研發能力之教師,投入實作性研究主題,從事與產業或社會應用等相關之實務研發與研究,爰推動本專案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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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相關申請事宜及注意事項詳附計畫徵求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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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旨揭計畫之執行期程自112年8月1日開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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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申請機構應切實審查計畫主持人之資格條件,並於申請名冊備註欄逐案確認計畫主持人資格,符合者始得將其申請案彙整送出,並連同計畫主持人資格切結書經有關人員核章後備函向本會提出申請,並請與本會其他研究計畫分文報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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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各類申請書表請於本會網站(https://www.nstc.gov.tw )進入「學術研發服務網」製作,電腦操作相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