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計畫】國科會112年度「臺灣先進科技研究中心專案」計畫,敬請於111/12/21(三)前完成線上繳交送件申請。

  轉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本)112年度「臺灣先進科技研究中心專案」計畫,自即日起接受申請,有意申請之教師敬請於111/12/21()前完成線上繳交送件申請本組彙整造冊用印同函文,於112/12/28()前檢附相關申請文件並函送國科會,逾期國科會將不予受理。 

計畫主持人首次申請國科會計畫,國科會之規定,從106121日起如為首次申請國科會計畫,於申請時須提供完成6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之證明文件,申請機構才能送件申請。[依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規定] 

計畫開始執行後所聘首次執行本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如研究助理應於起聘日起三個月內檢附修習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相關證明文件研發處研產組備查。 

註:上述證明文件可至「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 線上學習平台」(網址https://ethics.moe.edu.tw/)取得。 

明:

 

 

一、

本會為匯集具有傑出研究基礎之研究中心的研究能量,以國家整體科技發展需求,強化基礎卓越邁向國際頂尖,形成具全球研究議題領導性或原創性之核心團隊,特規劃推動旨揭計畫,徵案重點摘要如下(徵求公告詳附件)

 

  

()計畫類型:本計畫為單一整合型計畫,每一計畫以1位總計畫主持人及5位共同主持人為上限,並應由總計畫主持人統整所有計畫工作之內容與經費,並述明共同主持人之計畫分工。

 

  

()申請作業:採「構想書」及「完整計畫書」兩階段辦理,申請案若未達評審標準時亦得從缺。

 

  

()申請資格:申請機構需符合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點規定;總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資格需符合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三點規定。

 

二、

本計畫一期5年,採分年核定,執行期間原則自11261日至117531日,實際執行期間依審查結果決定。

 

三、

本案構想書或完整計畫書審查未通過者,不得申覆。

 

四、

本案聯絡人:前瞻及應用科技處賴怡臻科長(02-27377128)、羅惠嫻專案佐理研究員(02-27377533)

 

五、

旨揭專案計畫徵求說明會時程,請參閱本會與前瞻及應用科技處計畫徵求網頁之公告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