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科技部修正「科技部補助人工智慧創新研究中心專案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二點,並自即日生效。
轉科技部修正「科技部補助人工智慧創新研究中心專案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二點,並自即日生效。
說
明:
一、
為促成「人工智慧創新研究中心專案」計畫主持人,於計畫期滿後研究能量得以延續與深化,爰修正旨揭作業要點第二十二點,開放計畫全程執行期滿前一年內者,不受不得再執行其他本部補助計畫之限制。
二、
檢送修正「科技部補助人工智慧創新研究中心專案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二點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1.作業要點第二十二點修正對照表.pdf
2.修正「科技部補助人工智慧創新研究中心專案計畫作業要點.pdf